1、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;办理资料:
(一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;
(二)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申请;
(三)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证明。办理期限: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:30元
办理地点:青海省西宁市各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局:
2、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办理资料:
(1)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开业登记申请(填写个体户开业登记表);

(2)员工证明(本市人员必须提交户籍证明,包括户籍簿、身份证、退休等相关证明;其他省市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、当地临时居留证、育龄妇女还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;一张照片。
(3)营业场地证明;
(4)家庭经营家庭人员关系证明;
(5)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(六)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。办理期限:5个工作日的费用:23元
法律依据法律依据: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
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三)营业场所证明;
(四)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的其他文件。第二十二条
登记机关作出批准登记决定的,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人工商户登记通知书,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。不予登记的,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人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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