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,法律上无实质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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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公司名称中的“有限公司”是“有限责任公司”的简称,组织形式可互换使用
。需注意与“股份有限公司”区分,后者股东数量上限更高(200人)且可公开募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第七条
规定,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,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“有限责任公司”或“有限公司”字样,二者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。最高人民法院
在司法实践中也明确认定,工商登记中使用的“有限公司”字样与“有限责任公司”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这意味着在合同签署、诉讼程序或政府审批等场景中,两种表述均被认可,不会因名称缩写而产生法律歧义
注册所需要资料也是完全一样的。营业执照也都是正副本,无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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